2014年7月7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公布修订电器标签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销售(在销售点展示、定购)的电器标签要求。 标准适用于使用以下额定电压的电器: a)115V,误差± 6 %; b)230V,误差± 6 %。 注:额定电压由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电力委员会(T&TEC)在其出版物“照明和电力布线”中声明。根据电力(检测)法第15条制定的电力供应规则第54:72章规定了声明电压上下6 %的变化范围。 标准还规定了电器包装标签要求。 标准不适用于专门用于工业用途的电器或在特殊条件场所使用的电器,如存在腐蚀、或爆炸气体的场所(灰尘、水蒸气或煤气)。
标准适用于使用以下额定电压的电器:
a)115V,误差± 6 %;
b)230V,误差± 6 %。
注:额定电压由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电力委员会(T&TEC)在其出版物“照明和电力布线”中声明。根据电力(检测)法第15条制定的电力供应规则第54:72章规定了声明电压上下6 %的变化范围。
标准还规定了电器包装标签要求。